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评估机构承担海南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情况。海南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为打包项目,共包含9个子项目,项目业主均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估算总投资7792.78万元,其中央资金1558.57万元。咨询评估总控制价为21万元,详情见附件1。
(二)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要求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应符合有关深度要求,并按照各子项目分别编制成册,交付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电力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申报单位工程咨询资信等级须为甲级。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职业资格或者高级职称,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职业资格或者高级职称。另组成至少5名包含规划、造价、环保、行业等相关专业的评估专家团队,其中行业专家不得少于2人。
5.投资咨询评估应当编评分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不得承担本次咨询评估任务;承担本次咨询评估任务的单位,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6.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专家团队。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参与类似行业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12: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13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估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工程咨询单位所列正式名单中参加评审的专家,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等同于工程咨询单位承诺实际到场参加评审会的专家。对工程咨询单位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备选专家,不得计入评分值的汇总之中。
2.若中标的工程咨询单位参加评审会的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正式名单中专家职称、专业、数量不一致,视为中标的工程咨询单位严重违约,我委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的中标工程咨询单位一年内不得再承接省发展改革委的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同时,我委可根据评标结果报告,将综合得分的第二名递补成为中标单位。
3.我委明确召开评审会的时限,原则上中标的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更改。确实需要变更评审会时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办业务处室同意后方可更改。
4.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能源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898-65342589、18122361211 ;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2.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3.投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样本)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509/32346a26acad4fd98c66d8cd25c7f8bc.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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